足协裁判评议:河北vs湖北比赛判罚正确两例

  • 发布于:2024-11-30 20:00:00
  • 来源:24直播网

雷速体育在11月30日报道了关于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的一项重要工作。本年度第二十七期裁判评议工作已经完成,针对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青少年三大球运动会足球项目比赛中的两个判例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讨论。

第一个判例发生在第一届全国青少年三大球运动会足球项目男子组决赛阶段第5轮河北队与湖北队的比赛中。在比赛的第41分钟,湖北队19号队员在河北队1号守门员的罚球区内发生接触后倒地。起初,裁判员判罚河北队守门员犯规并决定进行点球,但在与助理裁判员及第四官员商议后,裁判员改变了判罚,决定由守方河北队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并对湖北队19号和河北队1号守门员分别出示了黄牌警告。

对于这一判例,评议组经过详细的分析和讨论,认为湖北队19号队员在河北队守门员已经控制球的情况下,干扰了对方守门员的发球行为,属于违规。而双方队员在接触时,守门员抬起手臂,双方相互冲撞。从视频来看,尽管存在可能的头面部接触,但并不构成故意使用手臂或肘部击打对方头面部的行为。然而,双方队员的相互挑衅非体育行为是明显的,因此评议组认同裁判员的改判和黄牌警告的决定。

第二个判例同样是河北队与湖北队的比赛,第86分钟时在河北队罚球区内发生了一次争抢位置的接触。当时裁判员进行了管理,并未立即做出处罚,而是以角球的形式恢复了比赛。评议组认为依照足球竞赛规则,比赛恢复的方式不应因任何违规行为而改变,因此裁判员的决定是正确的。

对于这一判例中双方队员的行为,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攻方湖北队队员的推搡和踩脚动作以及守方河北队队员的企图报复动作均属于非体育行为。尽管河北队队员没有踢到人且情绪和动作得到了控制,而湖北队队员则做出了夸张的躲避动作,但这并不影响裁判员临场处置的合理性。同时也有评议组成员认为对双方队员出示黄牌警告也是一种合适的处置方式。

综上所述,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对于这两个判例的评议结果均为判罚正确,为今后的比赛裁判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指导。

相关阅读: 足球 足协 河北队 评议组 湖北队 河北省 湖北省 三大球运动会